宝鸡市老年大学教师管理制度 |
作者:本站 发布时间:2023-10-13 浏览:469次 |
为规范教师管理工作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、优化师资队伍结构,结合我校实际,制订本制度。 一、聘用标准 1、政治思想素质好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热爱老年教育事业,敬业奉献、师德高尚,尊重爱护老同志。 2、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,具有专科以上(含专科)文化程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,有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证,具有从事老年教学经历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。 3、熟悉老年教育教学特点,教学经验较丰富,教法灵活多样,具有较强的教学和驾驭课堂的能力,能熟练运用现代化电教设备进行教学。 4、原则上首次聘用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,身体健康,确保有稳定的授课时间。出于对任课教师身体健康和安全的考虑,年龄达到75周岁的不再聘用。 二、聘用程序 1、应聘者填写《应聘老师登记表》,并提供相关学历、职称证明及获奖证书。 2、教务科负责汇总整理拟聘人员信息,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核。 3、经校委会研究、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,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,颁发聘书,安排教学任务。 4、由班主任安排教学任务,提出教学要求,并参与对外聘兼职教师的考核。 5、聘任教师试用一学期后,如无不当者,可根据学制确定聘期。 6、对在聘期中违反教师职责和学员满意率低的教师,经教学管理处研究后,解除聘用关系。 7、教师聘用实行一年一聘制。 三、教师职责 1、根据学校的要求,拟订所任专业的教学大纲,制定教学计划,并根据教学需要编写讲义或推荐教材。 2、根据教学大纲和老年人的身心特点精心备课并撰写教案,认真讲课、示范、讲评,耐心辅导。不断改进教学方法,培养学员学习兴趣,提高教学质量。 3、 以教学大纲为依据把握教学进度,按照课程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上课,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随意串课、代课和加课等。 4、接受学校对教师进行的民主测评、教学督导、教学评价和授课期间的日常管理。 纪律要求 1、注重良好师德师风养成;为人师表,尊重学员;严谨治学,开拓创新。 2、严格请销假制度,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。教师有特殊情况不能来校上课的,应最少提前1天告知教务科,做好离校期间的教学安排。 3、教师不得向学员推销商品,不得在校内从事任何商业活动。 4、教师因故不能授课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教务科提出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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